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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8:24:28

依据市教委义务教育入学文件精神及要求,西城区采用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家长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1.西城京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4年5月1日上午9点至2014年5月31日下午5点期间登录http://yjrx.bjedu.cn/(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西城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2.非京籍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期间工作时间到西城实际住所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持相关证明原件开具《入学批准书》。开具《入学批准书》后依据所给网上登录名及登录密码进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登录网址及路径与京籍适龄儿童相同。

附:办理《在京借读证明》所需的材料

(1)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

(2)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在西城区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租房需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北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西城区的暂住证(有效期内,来京时间在2014年3月1日前);

(5)全家户口簿、父母的二代身份证及证明适龄儿童与暂住证持有人关系的其它材料。

3.特殊情况:

(1)知青子女: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台籍学生:须持有在西城区教工委统战部备案后,由西城区教委规划科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博士后人员子女:须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有效期内);

(4)随军家属子女:须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华侨子女:须持有西城区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父母一方是北京户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

(7)北京工作居住证:持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此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随迁页上需有子女的相关信息。

(8)外国籍学龄人口:西城实际住所地居住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

(9)无户口的学龄人口:持父母双方西城区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

(10)西城户籍超龄儿童:父母为本市户籍, 需于2013年已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义教办备案,并到义教办领取《2014年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建议延缓入学的证明等。

以上人员须提供西城实际住所地居住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住所地证明文件,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此类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工作时间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南草厂街63号)办理登记手续,须持以上要求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信息采集范围: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家长需依照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填报,网上将对您所填报的信息有效性进行相关验证,且不能在两个或多个区县进行信息采集。

5.适龄儿童家长6月上旬(以学校张贴招生公告为准)进行登记入学现场确认时,学校和有关部门将按照您网上的填报内容核实原件,以学校最终确认为准。如原件与采集内容不符,需到户籍或实际住所地所在区县联系入学事宜。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请您在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354214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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